一、协商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
以避免将来出现合同解除情形需要进行清算时留下漏洞。
2、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不论是因双方协商解除或单方原因解除,合同解除的效力均不对合同解除前的履行情况产生法律效力。
只对合同解除后的情况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解除以前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的适格履行均为有效。
3、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4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合同法第57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依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98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违法解除合同、确认合同解除、书面解除合同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指如下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违法裁员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在劳动合同需要顺延的情形下强行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