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必备条款、合同必要条款、合同基本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合同法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这是对合同主体的规定,也是一个合同必备的条款。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写明该自然人的姓名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要写明其名称和住所。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切合同都要具备的条款。
没有标的就失去了订立合同的必要性,合同就无法成立、合同中的标的物可能是指某一具体的特定物,也可能是指某种种类物。
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的标的;也可以是行为,如服务合同的标的;可以是智力成果,如技术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的标的等。
3、数量
数量是合同标的具体化,标的的数量直接确定了当事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大小和程度。
4、质量
质量是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性能等。
5、价款或报酬
价款是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买卖合同中的货款、租赁合同中的租金等。
报酬是依据合同取得劳务或工作成果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费。
6、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支付价款或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成果等的时间界限。
履行地点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合同履行的地点。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指合同争议解决的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和法律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