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水(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1、内水(海)、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组织部分,但外国船舶在沿海国领海有无害通过权。
沿海国对在内海和领海航行的外国船舶,除非船舶内部事务干扰到沿海国安宁,原则上船舶内部事务都由船旗国管辖。
2、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是沿海国领土组织部分
沿海国在毗连区仅对海关、移民、财政、卫生等事项拥有管辖权。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里拥有拥有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和管辖权。
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拥有勘探、开发大陆架上资源的权利。但是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上资源,应知会国家海底管理局并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纳一定费用或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