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法律援助、劳动纠纷法院起诉程序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动合同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用人单位出入证等);

3)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有关书面凭证;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5)工资收入凭证;

6)欠薪证据;

7)购买社保凭证等;

8)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劳动纠纷法院起诉程序

1.法律规定劳动纠纷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所以你直接上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

2.社会保险一事,看你是农民还是居民,如是居民你直接向社保稽核举报就可以了。

3.如是农民,现行法律规定你只能要保险损失,可和双倍工资一起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4.你要求的社会保险和双倍工资和是否你提出辞职没有任何关系,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5.在仲裁委立上案件没有,如立上的话,超过60日你可以让劳动局出具证明(无法审结的证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

6.如果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家属、亲戚或律师都可以。

    二、劳动纠纷赔偿问题、劳动纠纷经济补偿、劳动纠纷赔偿的法律依据

1.一般情况是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为解除,如双方协商接触的话,和普通热解除没有区别,给经济补偿金一倍或双倍。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中途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已经工作的年限给予劳动者赔偿,金额为每年1个月工资已经工作3年为例,每月1700元工
资,则赔偿金额=1700×3

3.因销售不好,公司总部决定关闭门店,理由充分,但是你们有选择权。

4.如果用人方依法支付赔偿违约金,就不属违法。

5.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1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10年,应该给10个月补偿金。

6.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7.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纠纷证据、劳动合同纠纷咨询

劳动纠纷证据

劳动合同纠纷咨询

    四、劳动纠纷诉讼程序、劳动纠纷诉讼期如何确定

1.起诉与受理

2.准备与受理

①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答辩;被
告提出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②告知当事人权利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
和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③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是审理前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调解与审判

    五、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1.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收证、物证和视听材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4.法庭辩论终结。

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宣判。

评议不公开进行,评议情况由书记员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后能当庭宣判的,可以当庭宣判,判决书应当在10日内送达当事人。

不能当庭宣判的,可以定期宣判,宣判后判决书立即送达当事人。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并告知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以及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