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清算程序、企业清算流程、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1、召开股东会,解散公司
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清算开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成立清算组,并且办理备案
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4、清算组接管公司
设立清算帐户
5、通知、公告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且于60日内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6、编制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编制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需经股东会确认。
7、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没有了结的业务
收取公司债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8、处理公司财产
因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偿大部分都是金钱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
9、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10、编制清算结束日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公告满45日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需经股东会确认。
11、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并且报股东会确认。
12、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公司财产按照顺序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13、清算报告的制作与备案
14、注销
将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外资企业清算程序、外资公司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
债权人并且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且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
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做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
5、清偿债务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且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
7、制作清算报告
申请注销公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