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伙人出资方式
1、出资无限制
可以货币、实物使用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等均可。
2、出资评估无限制
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3、可分期缴付
二、有限合伙人出资方式、股东出资
1、和普通合伙人出资方式相同
例外:不得以劳务出资。
2、股东出资
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不可协商评估。
3、公司股东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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