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海商法第257条第1款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
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3、海商法第260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劳动调解仲裁法
劳动纠纷时效一年,可以中断和中止。
二、诉讼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为1年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规定按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3、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法定假日的,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4、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5、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7、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8、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9、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如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起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