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物
1、什么是租赁物
租赁物(Lease Holds)指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承租人必须返还原物
由于租赁合同不转移财产所有权,因租赁关系终结时承租人必须返还原物;
故只有在原物为有体物、非消耗物和特定物的条件下,原物的原状才能在承租人经过一番使用之后得到保持,并最终返还给出租人。
3、租赁物特点
如为动产,一般须为非消耗的、有体物和特定物。
不动产原则上不问其种类如何,均可为租赁物。
租赁物不限于私有物,公有物如不与其性质及目的相反,也得成为租赁物;
租赁物可以是动产的整体,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分;
他人之物,不妨碍其可成为租赁物。
二、租赁标的物、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标的物的必备特点
租赁物需为有体物;
租赁物能满足承租人的要求,且在利用、返还等问题上能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
租赁物须适合租赁目的的使用;
出租人能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2、标的物定义
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