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物

1、什么是租赁物

租赁物(Lease Holds)指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承租人必须返还原物

由于租赁合同不转移财产所有权,因租赁关系终结时承租人必须返还原物;

故只有在原物为有体物、非消耗物和特定物的条件下,原物的原状才能在承租人经过一番使用之后得到保持,并最终返还给出租人。

3、租赁物特点

如为动产,一般须为非消耗的、有体物和特定物。

不动产原则上不问其种类如何,均可为租赁物。

租赁物不限于私有物,公有物如不与其性质及目的相反,也得成为租赁物;

租赁物可以是动产的整体,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分;

他人之物,不妨碍其可成为租赁物。

二、租赁标的物、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标的物的必备特点

租赁物需为有体物;

租赁物能满足承租人的要求,且在利用、返还等问题上能满足租赁合同的特点

租赁物须适合租赁目的的使用;

出租人能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2、标的物定义

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