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召集与主持程序

第一顺序: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顺序: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顺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法定+章定。

法定1: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法定2: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二、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

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会议分类

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召集

第一顺序: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顺序: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顺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有过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4、表决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

本人出席或者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董事赔偿责任

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免责